北京某法院审理离婚案时,法官称辩护律师的开口时间超过一分钟就是在“放屁”,立即引发舆论关注。对于这一说法,辩护律师表示很不解,自己是在为当事人辩护,只是想表达问题而已。
对此,辩护律师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:“律师在庭审中讲话是法庭上律师的表现形式之一,并不是乱开口,当时我是在就关键问题与事实陈述的问题向法官认真阐述看法,并非想占用更多的时间。”
目前,该事件仍在持续发酵。在场的律师和当事人朋友们在微博上连发多条微博“声援”辩护律师,并表示希望法院能够尊重律师的职业形象。同时,也有网友对于辩护律师的表现表示不认同,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。